根据工信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 号)、浙江省经信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的通知》(浙经信企业〔2022〕197 号)和《关于组织浙江省 2023 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浙经信企业〔 2023〕 62 号)等要求,经区、县(市)经信部门初审、实地抽查,市经信局审核评价,2023年4月,杭州帆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。